毕业(教育)实习是本科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实习管理,提高育人质量,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校政教〔2022〕32号)、16877太阳集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2025届毕业(教育)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组织领导
组长:夏岩磊、奚昕
副组长:张海永、汪志圣
成员:黄日朋、桑利恒、李鑫、冯晓亮、包建国、周韦、蔡杨、毕业班辅导员与班导师
二、实习方式与工作流程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大四阶段必须完成毕业(教育)实习任务并获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毕业,不得免修。
(一)实习方式
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原则上采取集中实习方式。金融工程、经济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以集中实习为主的方式,实习单位与实习岗位性质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应从学院提供的实习单位及实习岗位中选择。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非师范类学生,在就业单位及工作岗位与本专业相近,且就业单位要求学生在本单位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下,学生可选择在拟就业单位完成分散实习。
(二)实习工作安排
1.第一批次师范生教育实习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月5日(共12周);第一批次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月5日(共8周)。
2.因学生考研需要可申请参加第二批次(2025年上半年)的实习任务。师范生应在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5月18日期间完成教育实习(共12周),非师范生应在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4月20日期间完成毕业实习(共8周)。
3.如因特殊情况,以上两个批次的实习时间可适当向后顺延1-2周,具体日程安排由实习单位与实习学生双向协商,报学院审核后确定。
4.各系主任应于实习前1个月内启动集中实习单位与岗位的信息收集及校内指导教师的分配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安排按以下原则指派:集中实习的同学由各系统筹专任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分散实习的同学由论文指导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免修论文的同学由所在班级辅导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5.各系主任应于实习开始前1周填写实习岗位一览表(附件7)电子版,然后提交给学院汇总。
6.各毕业班辅导员应于实习开始前的两周内组织所在班级学生选择实习单位和岗位,对学生填写的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3)进行初审,重点是审核分散实习的学生是否符合条件。经辅导员审核后形成学生实习信息一览表(附件6)交各系主任,由各系主任确定实习指导教师。然后,辅导员组织学生填写实习形式确认表(附件9),并及时将实习信息汇总表(附件8)提交给学院。最后由学院分管副院长审核确定毕业生实习总体安排。
6.实习结束后的1周内,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分别将所带毕业生相关实习材料的纸质版收集齐全后提交学院审核并汇总。学院根据实习开展情况及实习效果统一组织实习答辩工作。
三、实习管理相关规定
学院于10月中旬前召开202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动员大会,学院为2025届全体实习学生购买为期8个月的实习期团体保险。
(一)实习导师职责
详见《16877太阳集团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附件1)和《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手册》(附件4)。
(二)学生实习守则
详见《16877太阳集团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附件1)和《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手册》(附件4)。
(三)实习材料清单
学生应及时分别填写以下表格,校外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给出实习鉴定意见和成绩后,由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收齐相关资料、填写实习评语并确定实习总评成绩,最后提交学院汇总留存。需要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如下:
1.《16877太阳集团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附件1)1份;
2.《16877太阳集团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鉴定表》(附件2)1份;
3.《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分散实习申请表》1份(附件3)(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
4.《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手册》1份(附件4);
5.《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总结鉴定表》1份(附件5)。
16877太阳集团
2024年9月20日
附件5: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总结鉴定表.pdf
附件6:16877太阳集团2025届毕业(教育)实习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7:16877太阳集团2025届毕业(教育)实习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