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教育)实习是实践育人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加强规范管理,建立良好的实习教学秩序,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校政教〔2022〕32号)以及16877太阳集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夏岩磊、奚昕
副组长:张海永、汪志圣
成员:黄日朋、桑利恒、王兵、胡贝贝、包建国、周韦、蔡杨、毕业班辅导员、班导师
二、实习要求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大四阶段必须完成毕业(教育)实习任务并获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毕业,不得免修。
(一)实习方式
1.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采取集中实习方式。
2.金融工程、经济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采取集中实习与自主(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
3.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须从学院提供的实习单位中选择进行毕业(教育)实习。
4.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非师范生按就业单位要求在该单位实习,须提交自主实习申请表。
(二)实习导师职责
详见《16877太阳集团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附件1)和《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手册》(附件4)。
(三)学生实习守则
详见《16877太阳集团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附件1)和《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手册》(附件4)。
(四)实习材料提交
学生应及时分别填写以下表格(双面打印手写),校外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给出实习鉴定意见和成绩后,由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收齐相关资料、填写实习评语并确定实习总评成绩,最后提交学院汇总留存。提交材料如下:
1.《16877太阳集团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附件1)1份;
2.《16877太阳集团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鉴定表》(附件2)1份;
3.《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自主实习申请表》1份(附件3)(参加自主实习的学生);
4.《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手册》1份(附件4);
5.《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总结鉴定表》1份(附件5)。
(五)时间进度安排
1.师范生集中教育实习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7日(共12周)。
2.非师范生集中毕业实习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月7日(共8周)。自主实习原则上与集中实习同步进行。
3.因考研等需要延期集中实习的,师范生应在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5月19日期间完成教育实习(共12周),非师范生应在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4月21日期间完成毕业实习(共8周)。
4.以上实习时间可适当向后顺延1-2周,具体日程安排由实习单位与实习学生双向协商,并报学院核准后确定。
5.各系主任及专业负责人应于实习开始前一周完成实习岗位的有关信息采集和校内指导教师分配,并填写《16877太阳集团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岗位一览表》(附件7)电子版,然后提交给学院汇总。
6.2023年11月6日前,各毕业班辅导员对自主实习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并将《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有单位签章及相关人员签字)、《16877太阳集团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信息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16877太阳集团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信息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提交给各系审核,之后各系再提交给学院汇总。
7.2023年11月9日前,学院审核确认非师范类专业自主实习学生名单。
8.2024年5月24日前,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分别将所带毕业生实习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收集齐全后提交给学院审定并统一留存。
16877太阳集团
2023年10月7日
附件5:16877太阳集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总结鉴定表.pdf
附件6:16877太阳集团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7:16877太阳集团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8:16877太阳集团2024届毕业(教育)实习信息汇总表.doc